全体教师:
2026年“元旦”“寒假”“春节”将至,为继续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取得的良好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按照学校《关于“元旦”“寒假”“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我院廉洁过节提示通知如下:
全体干部、教师要牢记初心使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1.严禁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快递物流;
2.严禁参加学生及家长、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3.严禁通过设立“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及福利;
4.严禁违规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搞相互走访等非公务活动;
5.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使用公务加油卡;
6.严禁餐饮浪费、违规吃喝、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举办各类庆典活动以及出入私人会所;
8.严禁酒驾醉驾、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
9.严禁不执行离津报备审批程序以及违规出国(境);
10.严禁校内值班期间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脱岗、串岗、漏岗等问题发生。
经济与管理学院党委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