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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届毕业班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13  

2008年7月27日上午,经过积极组织和精心准备,由管理工程系党总支副书记杨金良老师和团总支贾恒欣老师带队的管理工程系暑期社会实践示范队,来到天津市养老院开展慰问活动。

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在本届毕业学生中有近400名学生办理过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离校前,特将国家助学贷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系遵照执行。

一、有能力提前还款的学生

1.提前还款开始时间:

五系 5月30日—6月2日

如各系有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还款的同学,请统计出来,还款时间另行通知。

2.还款地点:天津农业银行宾水西道支行,宾水西道26号(柜台还款)。

3.所需携带的物品:现金或农行卡、本人身份证,到柜台请说明是城建学院的学生,还助学贷款即可。可找人代还款,需代还人携带现金或农行卡,代还人身份证及还款人的相关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4.还款后应办理的手续:学生持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及其复印件到新食堂B区608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间为5月14日至6月18日每晚8:00-9:30)。

注:由于学生在校期间所产生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担负,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将不会产生贷款利息等费用。

二、无法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

1.还款起始时间:2010年7月1日开始,贷款学生进入还款期,也就是从7月开始,学生开始还款,银行具体的扣款日期为学生的贷款日期。如学生的贷款时间为2006年12月18日,则每月的扣款日为18日。

2.还款方式:等额本息,每月银行从学生的农行卡中自动扣除固定金额还款,学生应保证在扣款日前农行卡内有足够的资金,以免造成违约,毕业生还款与否将与个人征信挂钩

3.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如遇利率调整,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4.学生离校前应办理的手续:学校统一组织学生填写《还款确认书》、《诚信还款承诺书》并领取《学生贷款信息提示卡》。学生办理以上手续后,方可办理正式的离校手续。

注:学生如对还款日期、利率、每月还款金额等问题有疑问,可拨打农业银行免费电话95599咨询。

三、已考取研究生学生

1.此类学生如果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展期手续,可将他们的还款期延长至研究生毕业。

2.所需填写的材料:《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展期协议》、《国家助学贷款展期申请审批表》。

注:办理展期会持续一段时间,相关同学在展期办理成功之前需从还款日开始按月还款,还款方式及注意事项同正常按月还款一致(具体方法参照本通知第二项:无法办理提前还款的学生)。

近期,院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管理中心会联合各系学生负责人办理毕业生还款确认和考取研究生的学生贷款展期手续,请各系协助办理。

请各系详细了解针对毕业班贷款学生不同情况的办理办法,并将本通知张贴在本系宣传栏。同时在助学贷款咨询管理中心各系负责学生的协助下做好本系贷款学生统计、分类、相关表格的填写、审核、上报工作。

学生工作部

2010年5月11日

(具体内容及文件见邮箱,我系学生还贷款公用邮箱:guanlixi1234@163.com 密码: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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